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此次回复针对标的资产的诸多关键问题展开,包括资产评估、业务开展、收入预测等多方面内容。
在资产评估方面,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82亿元,增值率481.36%。
标的资产母公司与苏州子公司业务方面,苏州子公司于2024年4月成立,主要负责软件著作权电子版权认证服务的签约与结算职能,材料审核、证书生成等执行工作仍由母公司承担。2024年度,苏州子公司营业收入1,339.85万元,营业成本(即对母公司销售收入)1,005.77万元,毛利334.08万元,毛利率24.93%。母子公司间结算价与市场定价存在差异,主要因母公司综合考虑苏州子公司实际职能履行等因素,留存收益支撑当地团队发展,该差异具有合理性,且收益法评估已按市场价格将苏州子公司业务还原进母公司,对经营业绩无实质性影响。
电子版权认证服务业务的收入预测依据及可实现性备受关注。从行业趋势看,该业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可能性低且影响小,与应用分发平台合作稳定可持续,标的公司具备先发优势及竞争壁垒。收入预测依据包括历史销售情况、框架协议等,考虑行业趋势等因素,电子版权认证服务初始增长率设为4%并逐年递减,软著登记代理及其他业务预计保持平稳,技术服务依据现有长期合作项目。2025年1-6月,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实现情况良好,占全年预测收入的55.85%,收入预测具备可实现性。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下的收入预测存在差异,因二者评估目的和逻辑不同,资产基础法下技术类无形资产收入预测仅针对电子版权认证服务收入,具有合理性。
营运资本方面,经详细预测,考虑标的资产未来发展规划、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及占用比例等因素,预计未来年度营运资金规模持续下降具有合理性,因其业务资金投入小且采用预收款模式。
在可比公司选取上,因标的资产业务独特,不同场景选用不同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且选取遵循清晰透明原则,不存在刻意挑选有利可比公司的情况。
业绩承诺方面,业绩承诺净利润高于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主要因收益法评估基于审慎原则对早期业务保守预测,而交易对方对市场潜力预期乐观。
结合截至回函日标的资产实际经营业绩,2025年1-6月,标的资产营业收入3,055.62万元,净利润1,855.44万元,完成率分别为55.85%和67.51%,经营业绩实现情况良好,评估参数选择合理准确,交易作价公允,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